关于申报西安交通大学校招共用“人才+项目”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17:43点击:


各系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高校吸引集聚人才优势,探索“校招共用”联合引才用才新模式,服务陕西省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学校决定实施校招共用“人才+项目”支持计划,人力资源部和科研院就该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计划内容

支持计划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全省23条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以校企联合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为目标,以“人才+项目”方式联合引进校招共用人才,为“双一流”建设和构建区域人才高地提供支撑,解决企业重大创新需求,加速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

入选支持计划的项目,按照校企联合研发平台科研任务、企业科研项目经费25%的比例进行遴选配套支持,最高配套额度不超过100万。配套资金试行“包干制”管理,由项目团队自主使用,并根据项目经费到款情况,按比例分批次兑现配套资金。

2023年计划支持20-30个项目,入选项目视同省级重点科研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校招共用“人才+项目”支持计划,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需依托学校与企业共建的“四主体一联合”新型联合研发平台、研究院、研究中心、实验室等机构或与企业密切合作的团队申报。重点支持与我省重点产业链创新链上的重点企业、落地陕西的央企、国企以及陕西省内龙头企业共建的合作平台或密切合作的团队。

  2. 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应坚持四个面向,以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痛点”问题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堵点”问题为目标,且项目为2022年1月1日以后获批的、单个项目经费为200万及以上。

  3. 项目团队应已经引进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并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技术攻坚队伍,团队成员应来自高校和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团队填报《西安交通大学校招共用“人才+项目”支持计划申报书》(见附件),经学院审核推荐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二)评审。人力资源部、科研院共同组织评审,评审时重点考察项目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的“痛点”问题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堵点”问题情况;项目预期引进高水平科技人才、解决共性关键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及企业孵化等目标情况;以及项目研发平台条件、团队科研能力、引用人才水平和保障情况。

    (三)立项。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最终审定通过的项目予以立项。

    四、项目管理

    (一)执行期限。获得支持的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学院(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项目过程管理由科研院总负责。

    (二)经费拨付。立项后,根据合作单位经费到款情况,项目负责人与省科技厅签订资助合同,参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资助办法拨款。

    (三)项目考核。项目期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项目科研任务完成情况,产出共性关键技术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及企业孵化等设情况,以及人才引进情况(按照配套资金额度每50万元至少引进1名高水平专职科研人员)。项目的考核验收由学校在省科技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科研院负责考核项目完成及平台建设,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项目人才引进情况。

    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项目,团队成员三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4. 其他要求

    各系所应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组织好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送《西安交通大学校招共用“人才+项目”支持计划申报书》(一式两份)至院办范老师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fanxiaoying@xjtu.edu.cn。

    附件:《西安交通大学校招共用“人才+项目”支持计划申报书》

    新媒体院办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