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9 17:16点击:


各有关单位、教师: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 1500 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特别提醒: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不得涉密,原则上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院为单位申报,经专家评审论证,由学校推荐上报。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

各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推荐申报成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社科处统一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下载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下载附件2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院及社科处。申报评审表启用 202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提交给学院的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

(三)学院对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对申报成果进行推荐排序,经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请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以及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申报一览表(1份)提交社科处。

(四)学校将对拟上报成果进行评审论证,并按限额公示拟推荐上报的成果。

(五)反馈论证及形式审查意见,修改申报材料。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五、正式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doc格式)、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电子版要求:申报成果尽量提供全文电子版,附件可以多个,按附件内容进行命名并分类编号。请于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前,发送至ninglee@xjtu.edu.cn

纸质版要求:确保与电子版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一致,请于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前提交至社科处。

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系统上传。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 8 份(至少 1 份原件),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 3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标签由社科处统一制作。)

论文类成果一式 8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评价中心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010-58581411、58556246

电子邮箱:pingjzx@126.com

评奖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6096274

电子邮箱:ghc@moe.edu.cn

校内联系人:李宁,82663983,ninglee@xjtu.edu.cn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4:校内推荐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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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 月 29 日